晴時多雲

這個品牌發音像髒話 大法官辯論1小時都說不出口

2019/04/17 15:58

美國洛杉磯藝術家布魯內蒂(Erik Brunetti)在1990年推出了服飾品牌「FUCT」(髒話的諧音),並在2011年向美國專利及商標局(PTO)申請註冊商標,但因該字不雅而遭拒絕。(路透)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美國洛杉磯藝術家布魯內蒂(Erik Brunetti)在1990年推出了服飾品牌「FUCT」(諧音相近髒話),並在2011年向美國專利及商標局(PTO)申請註冊商標,但因該字不雅而遭拒絕,布魯內蒂則為此告上法庭,而在聯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們日前審理此案時,在約1個多小時的辯論中,9位大法官們用了許多替代用語代稱此品牌名稱,就是沒有人說出「FUCT」。

綜合外電報導,服飾品牌「FUCT」因其發音和髒話相近,在創立人布魯內蒂向PTO申請註冊商標時,因聯邦法規《拉納姆法》(Lanham Act)規定禁止註冊「不道德」或「粗俗」商標而遭拒絕,布魯內蒂為此告上法院,其律師指出,《拉納姆法》違反了保障言論自由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則在15日審理此案,9位大法官在約1個多小時的辯論中,無人說出「FUCT」的品牌名,而是用許多代替字如「髒字」、「這個字」、「客戶想使用的字」、「大家都知道我們在談論的字」、「相當於我們文化中,代表褻瀆詞的過去分詞形式」等,大法官Neil Gorsuch也表示,其他發音類似髒話的商標也遭遇和「FUCT」類似的情況,但拒絕提供具體案例,並稱他「真得很不想這麼做」。

然而,法院的討論也指出,PTO並未按固定標準沿用《拉納姆法》,部分發音類似髒話的品牌也曾通過註冊商標申請,雖然「FUCT」的商標「令人不安、也不急著希望該商標在市場上擴散」,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仍保護了私人表達的權力,甚至是私人表達冒犯群眾言論的權力。

聯邦最高法院將在今年夏天就此案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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