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2項承諾早給華映科技大筆補償 市場派嗆大同:還在強辯

2019/04/12 22:58

大同重訊喊冤,市場派嗆:還在強辯,質疑會計師責任,圖為大同校友總會前理事長、會計師巫鑫(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針對大同昨日以簽證會計師函文,為自身未在財報中主動揭露「2009年度承諾」辯護,大同市場派今日痛批大同「還在強辯」,大同校友總會前理事長、會計師巫鑫更明確點出大同及華映在19項承諾中,有2項承諾因未達成,給予中國華映科技大手筆補償,卻在財報中隱匿未揭露,要求須追究簽證會計師責任。

大同及集團旗下華映因未依法揭露對中國華映科技的承諾事項(2009年度承諾),遭金管會認定財報隱匿,將移送檢調偵辦。但大同以安永聯合會計事務所函文,強調未在財報中附註實屬合理,也符合各項會計準則。

不過,大同市場派今日發布新聞稿,痛批大同是拿會計準則來玩弄文字遊戲。市場派強調,臺灣華映一直拖到相關事件浮上檯面時才勉強避重就輕的公告,華映科技歷年公告及財報都公布得一清二楚,大同及華映找會計師來背書,以為就可以沒事。質疑金管會、證交所、投資人保護中心真的都不知情?

大同校友總會前理事長、會計師巫鑫則根據資料指出,大同及華映的19項「關於重組相關方的承諾」中,有2項已違反了承諾,包括第1項的「關於收購完成後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比例承諾」,及第2項「關於重組方不減持上市公司股份承諾」部分。

巫鑫表示,前者因違反承諾,華映百慕達於2011年3月25日向華映百慕達和華映納閩之外的全體股東,贈送了454萬6719股。後者同樣因承諾變更,華映百慕達及華映納閩也對其他股東給予補償措施,當時由於台籍董事長唐遠生及董事江文章「請辭」董事長及董事職務,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之後獲選為中國華映科技董事;也通過「控股股東(華映百慕達及華映納閩)承諾變更」的補償方案,同意排除華映百慕達及華映納閩的持股5.25億股,僅對中國股東所持1.75億股資本公積轉增資7860.9萬股。

大同公司派指出,大同及華映2018年度財務報告中指出,「2014年9月11日華映科技臨時股東會表決通過承諾變更;未違反承諾。」;大同及華映2014年度至2018年第三季財務報告、2018年度財務報告以及華映2017年7月7日公告,都隱匿未揭露該項「已經實際發生違反承諾致變更承諾而做出的補償方案」、「影響財務報表金額確定」的事項。質疑除了公司管理階層、審計委員會、董事會需負責外,簽證會計師難道不需要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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