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統計處今(14日)天發布男女同酬日資料指出,2019年男女同酬日落在2月23日,強調「維持與去年同天」;實際上,勞動部統計處去年的公布資料為2月21日,官員解釋,這是因為行政院主計總處在「受僱員工薪資調查」上計算基礎有調整,所以今年資料跟著動,連帶地將前兩年2018年、2017年和其他歷年資料都一併做出修改。
勞動部引用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計算男女同酬日,今天發佈資料指出,女性需比男性多工作54天才能拿到相同年薪,然而;去年發布資料為52天。勞動部統計處回溯修改數據,將去年、前年資料都改為54天,強調這3年男女同酬日都一樣,沒有明顯進步也未有退步。
勞動部統計處長羅怡玲表示,男女同酬日是引用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計算而來,其資料計算基礎有所調整,所以為了歷年資料延續性,連帶地也用這個資料回頭修改往年資料;各行各業薪資去年平均都有增加,男女薪資也是同步各有成長,整體趨勢來看,薪資都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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