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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可望有開發商回鍋 福海環評訴願成功明開會討論

2019/02/19 17:27

北海離岸風場(記者黃佩君攝)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年前離岸風電6風場均獲得電業籌設許可,目前正進行購電合約議約及簽署流程中,2025前年成果已進入穩定期;而近日又有開發商及風場可望「回鍋」,加入2025年前風場開發行列。福海風場去年環評未通過,其位於彰化外海的風場第二階段無法開發;本月福海環評訴願成功,明天環保署將召開環評會議,再度討論該案後續處理情形。

離岸風電彰化6風場在年前獲得電業籌設許可,2025年前遴選風場整體行政程序已進入穩定階段,目前各大開發商均正在進行購電合約議約及簽署流程。

而離岸風電示範獎勵階段3家開發商之一的福海,其第二期風場在去年2月遭環評大會認定不應開發,本月也確定贏得訴願;原環評決議撤銷,環保署將在明環評會議上討論後續處理情形。

去年環評大會撤銷該案理由有三,包括福海第一期風機遲未開發設置,與鄰近漁業經濟利害關係者溝通情形明顯不良;以及本案屬離岸風電第一階段示範案,但整體開發申請時程過於緩慢;第三則為經濟部能源局已決定,不同意其第一期開發的展延申請。

而本月1日訴願結果出爐,行政院作成原處分撤銷,環保署於2個月內另為適法之處分之訴願 決定。行政院表示,環評原處分所指「與鄰近漁業經濟利害關係者溝通情形明顯不良」以及「能源局已決定不同意第一期開發之展延申請」兩者,與環保因素考量無關。

此外,原環評處分表示本案在風場邊界,環境控管與鄰近風場恐有扞格,但退縮後開發規模將無法達100MW以上等理由,尚無法提出具體計算方式等資料供參考。

環保署上週發出環評大會開會通知,將福海本案列入明天會議議程當中,將討論後續處理情形。福海表示,希望從訴願結論開始,讓全案有機會再繼續走下去。

福海也強調,示範風場的2支風機環評已經通過,但第二期此案對整體開發是否具可行性具關鍵性角色;福海希望能在後續程序上,針對環評的各種考量點進行充分說明,在公平透明條件下進行風場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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