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維家喊冤拒出清大同股票 金管會:絕對「有所本」

2019/01/18 18:58

維家置業強調,其買入大同股票與中資無關,並將提出訴願救濟,不過,金管會強調,已查清資金流向,絕對有所本(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本週四(17日)第三度開罰違法中資買入大同股票,不過,持股的「維家置業」出面喊冤、強調絕無中資,將提起訴願;對此,金管會回應,已經清查相關資金流向往來,也請香港監理單位提供資料,「我們絕對有所本」。

根據金管會調查,龍峰是以「他人名義」(即維家置業)透過外國機構投資人、取得大同股權高達18.01%;不過,「維家置業」今天主動跳出來澄清,其買入大同股票的資金與龍峰無關,且自己更是香港人,沒有中資問題、亦符合規定,砲轟金管會是違法開罰。

不過,金管會證期局官員說明,本裁罰案花很多時間清查資金流向,相關調查證據顯示,該中資企業(龍峰)才是買入大同股票的「實際投資人」,也就是假外資,因而進行懲處並要求6個月內出清股票。

證期局官員指出,該公司(維家置業)透過5個外資FINI帳戶買入大同股票,但從相關資金流向等諸多證據,可以清楚看出其買入大同股票的資金來源,就是該家中資企業(龍峰),尤其,該中企把資金匯入該公司之後,該公司隨即又於同日或次日,把該等資金轉(匯)至外資帳戶辦理股款交割,「轉(匯)款時間與買入股票的時點及金額相符」。

此外,這項裁罰案原本預計要在去年底公布,但最後拖到1月17日才定案,官員強調,這就是為求周延與慎重,我們已經多次進行查核與反覆確認,絕對是有所本、沒有冤旺人。

針對同一家中資企業三度違法買入大同,金管會強調,目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已對中資違法投資的裁罰上限,從原本的60萬元大舉提高到2500萬元,目前立法院尚未三讀,等修法通過後,必然會對違法中資產生一定程度的阻嚇效果。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