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廖振堯/綜合報導〕舊金山聯邦地區法官布雷爾(Charles Breyer)週一公佈一起股東們針對特斯拉(Tesla)Model 3產量誤導訴訟的判決結果,布雷爾認為產量未達標不構成誤導,判特斯拉以及執行長馬斯克(Elon Musk)勝訴。
特斯拉在2016年3月發表Model 3,引起轟動,不僅是未來發展的核心產品,也在發表後的1年半內推升特斯拉股價飆升超過60%,吸引了超過50萬輛的訂單。但在去年11月時,特斯拉終於下調Model 3產量目標,並稱內華達州雷諾市的電池工廠、加州費利蒙市的組裝線都有生產瓶頸。
股東稱馬斯克早就知道Model 3產量不可能達標。(路透)
而股東們表示,馬斯克早就完全知道特斯拉「根本沒準備好」達到每週5千輛Model 3的水準,也使得股價高估,因而在去年10月提告。
布雷爾指出:「如果被告(特斯拉和馬斯克)知道公司是『不可能』達標,而不是『很有可能無法』達標,那原告的控訴才成立。但就原告提出的事實來判斷,特斯拉的狀況並不是這樣,而聯邦法律不會懲罰產量不達標的企業。」
布雷爾補充,原告能在9月28日前修正原訴訟後再上訴。目前代表原告方的律師、以及特斯拉皆未回應此事。馬斯克目前仍因私有化推文受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調查,並被空方投資者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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