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發會主委今日代表政府接下美國商會白皮書。(國發會提供)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美國商會今日發佈「2018台灣白皮書」,對台提出五大建議,其中,美商會更為私募基金請命,希望台灣歡迎大型私募基金來台投資。對此,國發會指出,除持續簡化審核程序,也將修法,大型投資未來將由「事前核准」,修正為「原則事後申報,例外事前核准」。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主委今日代表政府接受美商會遞交白皮書。陳美伶致詞時,除肯定美國商會協助會員在台拓展商機,更感謝美國商會長期以來對政府推動經濟自由化、國際化的支持,並為改善台灣經商環境提供寶貴建議。
美國商會表示,2017年白皮書建言共有32項屬於已解決或有具體進展,占所有議題的4成,是歷年解決項目最多的一次,感謝國發會主委陳美玲對議題高度重視。
針對美國商會提出13項優先議題希望持續與政府合作,並從電力、創新、勞動、投資、法規透明等五大領域,提出的建議。國發會則逐一說明。
在確保電力供應充足及價格穩定方面,經濟部將採行「多元創能增加供給、積極節能全民參與、靈活調度智慧儲能」執行策略;此外,也透過電價公式維持電價合理化,設立電價穩定準備,以降低電價波動對物價影響。
在政府各機關擁抱創新精神方面,國發會則自2018年2月起推動「優化新創事業投資環境行動方案」,分別由資金、人才與法規調適、上市櫃及進軍國際市場等政策方向,協助新創事業發展。
針對美商會希望符合一定薪資條件的監督管理人員、責任制專業人員納入「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以免受到工時及加班費的限制,國發會已彙整國內外商會訴求並向勞動部提案,後續將由勞動部審慎研議。
在鼓勵大型私募基金來台投資方面,國發會指出,經濟部2017年修正辦法,明確規範重大外人投資案件審查項目、應備文件;為進一步簡化現行外國人來台投資審核程序,目前也正在辦理「外國人投資條例」與「華僑回國投資條例」修法,由現行一律須經「事前核准」制度,修正為「原則事後申報,例外事前核准」,將儘速將草案報請行政院審查。
至於在確保法規訂定過程透明完善方面,國發會說明,行政院規定自105年10月起,各機關法規命令草案原則須公告60天,實施後機關法規預告達60日之比例已逐漸提升,目前已有約7成案件符合此規定。另國發會已修正「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以持續提升法規透明與機關回應民眾意見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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