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被指幫大創關說 經濟部這樣說

2018/05/31 20:46

經濟部表示工研院是在「標示用語需基於事實且經工研院同意」、「產品須符合品質與安全標準」及「有償授權」等三項原則下,授權大創公司使用「本產品成分中內含媄研生技公司運用工研院輔導技術所製造之原料」(經濟部提供)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爆料指出民進黨立委黃偉哲、及其前國會辦公室主任曾碧珠曾施壓工研院,要求大創「美顏」系列商品獲工研院授權,也批經濟部次長王美花曾找下屬向他關說。對此,經濟部晚間回應,此為兩獨立事件,工研院依院內規定簽訂授權協議書,國貿局則已依貿易法開罰,且自部長、次長以降,並無同仁有黃國昌所說的護航或勾結之情事。

黃國昌今在立院經委會公布4條錄音,指出黃偉哲及曾碧珠曾施壓工研院,要求大創「美顏」系列商品獲工研院授權,更指稱王美花曾找下屬向他關說,希望只要讓大創罰款,不要撤銷進出口許可證。

經濟部晚間回應表示,黃國昌針對大創所提出之質疑是兩項單獨事件,工研院依院內規定簽訂授權協議書;國貿局方面則已依貿易法開罰。且自部長及王美花次長以降,並無同仁有委員所說之護航或勾結之情事。

針對工研院授權,經濟部表示黃偉哲委員辦公室所舉行的協調會,是針對工研院的名稱遭台灣大創公司冒用而進行協商,台灣大創公司自有品牌生產風味水及保養品,其商品成分中內含「媄研生技公司」運用工研院輔導技術所製造之原料,但商品直接標註「工研院輔導」,導致有混淆消費者認知及侵權之疑慮,故工研院要求該公司配合更正。

工研院及大創於協調會中達成協議,基於產業服務與技術推廣之立場,工研院同意在「標示用語需基於事實且經工研院同意」、「產品須符合品質與安全標準」及「有償授權」等三項原則下,授權大創使用「本產品成分中內含媄研生技公司運用工研院輔導技術所製造之原料」之標示用語。雙方依「工研院商標管理作業須知」第13條規定,簽訂「標示用語使用協議書」,此項授權符合工研院相關規定,無任何不法或黃國昌所謂的「勾結」情事。

而針對黃國昌近日追查的大創違規輸入日本核災區一事,貿易局已依貿易法規定提出處分。貿易局107年5月18日依行政調查結果,針對大創公司使用694張不實輸入許可證(大創公司自承613張,貿易局依大創5月2日提供資料另比對出81張),及以不正當方法擾亂貿易秩序,依貿易法規定處以4164萬元(694張乘以6萬元)罰鍰,並廢止出進口廠商登記,及撤銷694張不實輸入許可證。大創需待兩年後始得重新申請成為進出口商,屆時貿易局亦將依規定審查。

經濟部說明,因黃國昌多次於公開場合詢問大創相關議題,鑑於質詢時間有限且不方便以社群平台上隔空回應,故經濟部國會組及業務單位同仁多次前往立委辦公室,希望以開誠布公的態度澄清立委疑慮。

經濟部也強調,部長沈榮津及次長王美花皆從未授意任何同仁關說,立法委員本於職責垂詢及監督行政機關,行政單位則理當清楚說明並依法行政,若溝通過程中造成黃國昌誤解,將再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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