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近9成美商會員 盼再修勞基法給更多彈性

2018/03/07 10:56

美商會會長章錦華說,美商薪資較高,主管屬於責任制,若工時打卡等缺乏彈性,太過僵化,不利外商運作。(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羅倩宜/台北報導〕台北美國商會2018商業景氣調查顯示,即使去年底勞基法修法通過,但仍有近9成會員仍希望政府再修法,提供管理階層及專業人士更多彈性。美商會舉例,勞基法84-1條雖提供彈性給高階及專業人士,但把關仍太過嚴格,很多外商公司難以適用。「法令限制每日工時12小時,例如律師行業要開庭,有時偵訊到半夜,要以客戶為主,不能中途就下班。」

根據美商會調查,即使勞基法在去年底完成修法之後,仍有57.59%會員「強烈同意(strongly agree)」進一步修法,以便讓管理階層及專業人士不受勞基法包括工時在內等僵化限制。另有31.41%會員「有些同意(somewhat agree)」,加起來有89%。

美商會會長章錦華說,美商薪資較高,主管屬於責任制,若工時打卡等缺乏彈性,太過僵化,不利外商運作。美商會主管舉律師業為例,律師經常要開庭,調查局的夜間審訊,時間拉很長。84-1條雖有包含律師,但仍不夠用,因每日工時限制維持12小時,「總不能審訊到晚上12點,但10點到了就說要下班。要以客戶為主。」美商會表示,要求律師遵守勞基法,很困難。

除律師之外,事務所也有法務人員,薪資也相當高,屬於責任制,不宜被勞基法限制。

針對勞基法再度修法,政府在事前有否跟利害關係人(企業、勞工等)充份溝通,美商會調查顯示,50.26%受訪者認為沒有;針對勞基法是否提供足夠彈性,僅約2成認為有,49.21%認為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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