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西門町金店面遭占用近7年 國產署打官司收回

2018/01/29 22:36

西門商圈店面寸土寸金,位於大街第一排店面月租可達100萬元,然而卻有一處公有建築物遭占用7年沒繳租金。(記者鍾泓良攝)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西門商圈店面寸土寸金,位於大街第一排店面月租可達100萬元,卻有一處公有建築物遭店家占用7年。位於漢中街45號的建築屬於國有財產署,出租1樓給餐廳及服飾攤販,但2011年後因為有活化評估,國有財產署中止了租約,但店家卻遲遲未搬離,反繼續營業,雙方進入訴訟。西門商圈希望等到國產署取回建築後由市府維管,將來可以做旅遊服務中心、機動派出所及公共廁所。

國產署北區分署回應,漢中街45號土地面積約223平方公尺,現狀共兩邊占用,分別為餐廳及零售服飾攤販;署內已提出民事訴訟,要求遷讓返還房屋,目前還屬於一審階段。為何長達7年未積極處理?國產署解釋,因考量原所有人因為年事已高,不應強制執行,因此等到對方自然凋零後再處理,但對方生前卻又交由別人使用。

而對於2011年至今店家持續占用建築1樓的不當得利,國產署說,店家每月都有繳納使用補償金;但根據地方行情,占用店面租金行情至少超過50萬元;當記者追問,使用補償金是否遠低於店家每月營利、租金行情以及詢問該處去年地價時,國產署皆表示不方便回應。

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表示,國產署仰賴訴訟太曠日廢時,況且打官司店家還能營利,要求積極斷水、電,並追討所有不當得利。萬華區長詹天保則說,該處屬於機關用地,不能做營業使用,因此也要求都發局依違反「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開罰6至30萬元,最重也可斷水、電。

西門町徒步區發展促進會理事長劉家鑫表示,希望國產署收回漢中街45號後,北市府能夠維管做旅遊中心、機動派出所,以及西門極缺乏的公共廁所;並補充西門過去有些店家有提供友善廁所,但人潮一多整理起來很困擾。

而被指占用公有財產的阿毛石鍋燉飯經理回應,自己是受人僱傭,因此不方便回應占用問題,也不方便提供負責人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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