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四海遊龍經營權紛爭 竟和總統大選有關!

2017/12/21 15:02

為爭奪經營權,四海遊龍鍋貼連鎖店創辦人與現任董座有多件官司訴訟。(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為爭奪經營權,四海遊龍鍋貼連鎖店創辦人與現任董座官司爭議不休!

四海遊龍鍋貼連鎖店創辦人李幸長2011年參選總統大選,為避免影響公司經營,指派副董事長陳武貂暫代董事長,李男事後指控,僅請陳男職務代理至同年11月,但陳等4人卻偽造「董事辭職書」,怒告4人涉偽造文書,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辭職書為李男親簽,2012年過了職務代理期,李男也還以「顧問」非董事長身分參加公司會議,認定4人罪嫌不足不起訴。

李幸長指控,2011年6月,他投身總統大選連署作業,擔心公司受影響,遂指派副董事長陳武貂暫代董事長,代理期間至同年11月中旬連署結束,但同年7月,陳武貂等4人卻冒名偽造「董事辭職書」,並偽簽他的名字及蓋印,8月再召開股東臨時會推舉陳武貂為新任董事長,他得知後提告4人涉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陳武貂供稱,李男為參選總統必須與公司切割,所以要他擔任董事長,李則擔任顧問,辭職書是李親筆簽名的,其他3名董事、監察人、股東也否認犯行。

因李男一開始指只有口頭請陳男代理職務,後又改口說董事辭職書可能被混雜在其他文件中,他不小心簽到,檢方認為,李男前後供詞不一,加上2012年5、6月,已過了職務代理期,陳男仍以顧問身分與會而非董事長,認定「董事辭職書」由李男親簽,用印蓋章也在其知情下,認為無法憑李男單一指述認定陳男等人犯嫌,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

不過,李男今年向新北地院提訟,要求現今的四海遊龍食品公司返還「借名登記」的16個四海遊龍商標,上月新北地院判他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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