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中信國寶弊案 金管會先開罰台壽六百萬

2017/06/06 19:50

針對中信國寶案,金管會今天開罰台灣人壽六百萬元。圖為保險局副局長張育煇。(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特偵組去年10月起訴中信金控三大弊案,其中,針對子公司中信人壽涉嫌以高價不當收購國寶集團土地案,金管會今天祭出行政處分,以未落實不動產投資鑑價等重大缺失、重罰六百萬元。金管會強調,目前先就「壽險子公司」違規事項開罰,包括金控及其它缺失等,仍在逐一釐清。

金管會表示,本裁罰為中信金子公司-中信人壽(現已與台壽合併)投資國寶集團的亞洲廣場,這是2015年11月進行金檢時發現缺失、已違反保險業內稽內控,並將相關資料移送檢調偵辦。

至於缺失行為,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說明,中信人壽辦理不動產投資,遴選鑑價公司程序未完備、未確實評估投標價格的合理性,及未就所投資的不動產收益狀況確實進行管控,損害公司利益,而有違反保險相關法令規定的情況。

張玉煇指出,當時,中信人壽雖有遴選幾家鑑價公司,但並沒有說明各家鑑價價格差異,也排除對中信人壽有利的標價;若以租金計算,亞洲廣場二樓房產租金收益率2.79%,低於當時法定最低2.805%,當然不符合規定。

保險局官員指出,本裁罰案也參照特偵組的起訴書內容,中信人壽涉嫌在2015年不動產行情不佳之際,以高價15億6755萬元買進國寶集團的亞洲廣場,造成中信人壽超過1億1755萬元的重大損害。

雖然缺失主體是中信人壽,但中信人壽已與台灣人壽合併,台壽為存續公司,所以,台壽被重罰六百萬元。

張玉煇強調,本案有關刑事部分,檢調單位已經起訴,金管會同步處理行政部分,就主管部分進行裁罰;除了六百萬罰鍰外,並要求台壽懲處相關失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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