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皮包客」再現!金管會發函示警各銀行

2016/05/17 22:24

皮包客又現身影,金管會發函給國銀、外銀及中資銀行在台分行,不得提供任何協助。圖為銀行局長詹庭禎(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皮包客」重出江湖,金管會緊盯示警!金管會今天表示,接獲民眾檢舉,有未經核准在台設立分支機構者,在國內私下招攬理財投資業務,也就是俗稱的「皮包客」;金管會強調,此屬於非法行為,已發函要求國銀、外銀與中資銀行在台分行,不得協助辦理未經核准之業務。

金管會官員表示,「皮包客」通常拿著一個皮箱,選擇在國內飯店,以投資理財為名義,向大戶招攬銷售海外金融商品;由於其銷售商品未經金管會許可,加上賣完後就離開台灣,民眾若有問題或糾紛,也投訴無門,衍生許多爭議。

官員說,過去兩年,已經較少聽到「皮包客」在台灣活動,但日前接獲檢舉,某家新加坡金融機構的業務人員,在國內飯店招攬理財商品,由於其並未在台灣設立分支機構,依法不得在國內銷售任何金融商品或辦理業務。

金管會認為,來自海外的「皮包客」無法掌握國內理財大戶名單,既然如此,要如何在台灣推介或銷售理財商品?因此,擔心可能有國內金融機構提供協助或合作關係。

對此,金管會今天特別發布一道函令,警告國內各金融機構不得提供「皮包客」任何形式之協助。

金管會強調,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如果有國內金融機構「協助」未於我國設有據點之外國金融機構者,辦理未經核准之業務,將予以開罰。

此外,即使經核准在台設立據點之金融機構,像是外國銀行在台分行或子銀行等,也不能用任何方式,把我國境內客戶「轉介」到其海外母行或聯行,比如:開立海外帳戶或吸收資金;金管會強調,這樣行為同屬於違法。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