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洋遭到員工不法轉賣黃金,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被櫃買中心罰款。(圖擷自官網)
〔記者張慧雯/台北報導〕櫃買中心表示,光洋(1785)發現有員工不法轉賣黃金450公斤情事,而公司指出今年3月4日即啟動內部調查機制,但光洋未依重大訊息處理程序於規定時間內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而遲至今年3月31日始至櫃買中心召開,對光洋處以違約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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