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強化安全 內政部補助私有建物耐震評估

2015/07/16 17:35

內政部推出為期2年的「私有建築物耐震性能評估補強推動先行計畫」,編列經費7750萬元。(本報資料照)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臺灣地震頻繁,為提升私有建築物耐震能力,內政部推出為期2年的「私有建築物耐震性能評估補強推動先行計畫」,編列經費7750萬元,每年將全額補助500件辦理耐震能力初步評估,民眾辦理建築物整建維護耐震補強或拆除重建,最高也可獲得55%的工程經費補助,希望能喚起民眾注意,使私有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形成風氣與常態。

內政部長陳威仁於今日部務會報聽取「私有建築物耐震性能評估補強推動先行計畫」報告,表示公有建築物自89年起執行「建築物實施耐震能能力評估及補強方案」已完成耐震能力初步評估2萬7,542件,詳細評估1萬3,068件,補強4,403件,頗具成效。

現在內政部更進一步推廣至私有建築物,並以獎補助方式,鼓勵民眾辦理耐震性能評估補強,以加強建築物結構耐震等級;另為確保私有公共場所的安全性,也指示營建署積極辦理建築法規的修正,課予私有場所營業人執行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的義務,以減輕地震災害損失,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內政部表示,民國86年以前的建築物使用執照達113萬件以上,耐震評估讓民眾瞭解居住建築物的耐震性能,如評估結果無耐震疑慮,可使住戶安心,對於耐震能力不足且安全疑慮較高的建築物,將輔導循都市更新等程序,獎補助民眾辦理建築物整建維護耐震補強或拆除重建。

「私有建築物耐震性能評估補強推動先行計畫」計畫,是依據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補助辦理住宅耐震評估,耐震能力初評,營建署將補助100%,每年預計補助500件,詳評費補助45%,每年補助20件;建築物整建維護耐震補強,除補助規劃設計費外,亦補助工程費最高55%。至於私有學校、醫院、旅館、電影院、百貨商場等,將研修「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於檢查項目增列耐震評估報告,藉此督促業者改善此類建築物的耐震性能,以維公益。

內政部指出,現行「住宅法」、「都市更新條例」及其子法均有獎助規定,可降低民眾辦理住宅耐震評估補強的負擔,未來亦可結合不動產登記及交易資訊揭露,提高建築物價值。本計畫是今年及明年為期2年的計畫,作為社會溝通並瞭解接受程度,未來再檢討後續推動方式,希望最終能使私有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形成風氣與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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