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說,東亞銀行台北分行虛增資產淨額,以規避對中國授信比重限制,因此,開罰四百萬元(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今天表示,依規定,銀行對中國授信佔資產比重,不得超過40%,但香港商東亞銀行台北分行,因為對中國放款超過法令規定,竟然在去年底,透過與總行進行短期資金拆借,以虛增資產,結果,被金管會抓包,並遭重罰400萬元。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說,這起案件是金管會銀行局在檢視報表時,發現東亞銀行對中國授信佔資產淨額比重,去年12月底為26%,今年1月底卻大幅降至14%,「這實在太不尋常」。
邱淑貞表示,於是進行調查後,發現該銀行「虛增資產淨額」,以規避法定比率規定,「這也是金管會抓到且開罰的第一個案例」。
不過,該銀行是如何虛增總資產呢?邱淑貞說,在去年12月31日當天,東亞銀行的「總行」短期拆借一筆資金16億美元,給其台北分行的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然後,繼續又拆借給DBU,最後資金又繞回到總行;這樣做法,根本就不是真實交易,一天當中,資金拆借多次,目的只是為了擴大分母計算而已。
根據金管會規定,銀行對中國授信額度之的計算方式,分子是「當年的授信(放款)金額」,分母是「前一年度的資產淨額」,兩者相除後,比例上限不能超過40%,否則就是違規。
邱淑貞表示,若扣除掉這筆16億美元的交易,實際上,東亞銀行台北分行對中國授信佔資產淨額比重,今年1月底應該是62.3%,而非14%,該分行明顯進行灌水虛增。
邱淑貞強調,無論本國或外商銀,都必須守法、守紀律,重視風險控管,金管會這次開罰東亞銀4百萬元,算是一項嚴懲,也要求該銀行必須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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