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國內知名液晶面板零組件大廠、股票上市公司「和鑫光電」為美化公司帳面,91、92年間涉嫌虛增營業額達4億3千多萬元,前董事長張錫強及大股東陳武雄也被控在證交所調查此事前出脫持股,規避4千多萬元損失,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此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起訴張錫強等4人。
被檢方起訴者,分別是和鑫光電前後任董事長張錫強、張文毅、營運副總張寶蓀、大股東陳武雄(和桐化學董事長)。
起訴書指出,陳武雄與姪婿張錫強等人在88年間集資,成立和鑫光電,主要是生產及銷售液晶面板上游組件彩色濾光片(Color Filter,簡稱CF),並由張錫強出任首位董事長。
91年間,瀚宇彩晶公司曾向和鑫光電預定一批CF,但雙方約定,瀚宇要在對和鑫光電第4代生產線認證通過後,確定其產能穩定才會正式下單;同年10月間,和鑫光電向證期局申請發行公司債,為了避免對公司股價及發行公司債的進度發生負面影響,因此以虛偽交易方式來美化帳面。
檢方調查,張錫強等經營階層,透過其所主導成立的紙上公司「儒圓公司」向和鑫進貨,但全部是以「作帳」方式銷貨給「儒圓」,實際上,貨物仍在和鑫光電公司內,91年以此方式虛增4億9百09萬元、92年第一季以此方式虛增2千5百21萬元。
92年1月間,張錫強等人為了掩飾虛偽交易一事,以儒圓是其經銷商為由,透過儒圓的名義出貨給瀚宇彩晶。
92年5、6月間,由於此虛偽交易一事已遭證交所調查,證交所聯絡和鑫光電公司財務長賴圓松(另簽分偵辦)查詢,張錫強、陳武雄認為重編財報後,將造成股價下跌,因此拋售股票。
檢方統計,張錫強共計規避損失2百79萬5千4百元、陳武雄及和桐公司則規避3千7百89萬9千3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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