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叱吒政商兩界的翁大銘,過去曾犯下台股史上最大宗的違約交割案「洪福證券違約交割案」。(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曾叱吒政商兩界的翁大銘,過去曾犯下台股史上最大宗的違約交割案「洪福證券違約交割案」,他因為炒作華國、農林等兩家企業股票,最後無法支付高達58億元的交割款項,最終也因違反證交法,遭判刑2年,不過坐牢僅14個月假釋獲准。
轟動一時的「洪福證券違約交割案」發生在1994年,當時華隆集團董事長翁大銘,與煜立公司董事長李秀芬,利用旗下的洪福證券及永豐證券,炒作華國飯店以及農林公司的股票,在翁大銘不斷運用人頭帳戶買進之下,華國飯店當時的股價,也在8個月內從每股104元,一舉拉抬至338元。
翁大銘藉由買進投資股票名義,不斷向各金融機構借錢,當時他還將洪福證券的29億元公債,向三陽證券等公司抵押借款。然而洪福證券帳戶資金出現不足,原本的金主也不再提供資金,導致翁大銘最後無法如期交割付款,也讓整起事件曝光。
當時台灣證券交易所宣佈兩家證券公司違約交割後,立即引發市場動盪,導致台股大跌千點。後來台灣證券交易所只好出來善後,先代墊違約金15億多元。翁大銘也因違反證券交易法,遭提起刑事及民事賠償訴訟。
這起訴訟案纏訟16年,翁大銘最後也遭處以2年徒刑,在2010年入監,在服刑14個月後,2011年獲假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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