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逆轉!彰化縣稱無權責 能源局本週有望發出籌設許可

2019/01/31 08:08

能源局長林全能說,由於彰化縣回函,稱核發權責無涉彰化縣政府,因此能源局本周有望發出電業籌設許可。(記者林菁樺攝)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九合一選舉後部分縣市綠地變藍天,也讓綠能政策在地方上踢到鐵板,彰化縣四家開發商的六座風場未能取得同意複審函,爭取去年較高費率失敗;不過,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30日表示,月中已收到彰化縣政府回函,稱核發許可權責不涉及彰化縣府,能源局正確認法律效力,這一、兩天有望發出電業籌設許可。

離岸風電費率今下午出爐,外界也關注彰化縣風場的電業籌設許可核發進度,林全能說明,雙方持續溝通,1月14日已收到彰化縣政府回函,內文清楚指出「彰化縣沒有對任何開發商表示意見,核發許可無涉彰化縣政府職權」。

林全能說,能源局收文後已向律師請教意見、確認相關法律效力。他強調,能源局身為核發單位,必須有公平原則,對法律要審慎分析;彰化縣政府回函內文雖無勾選同意或不同意,但已稱「沒有任何意見」,而能源局做最後法律研議後,就會有具體行動。

林全能透露,希望相關工作有機會「在過年前能明確處理」,他解釋,籌設許可是業者與銀行談融資時很重要的證明,意味開發商獲得往前邁進的文件,也有利於業者展開其它細節規畫;一般程序為業者取得電業籌設許可後,開發商即可向台電簽訂購售電合約,並可適用當年度費率,今年費率已確定調回每度5.516元,

去年底彰化區有中鋼、CIP(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沃旭能源、北陸能源(NPI)及玉山能源等四家離岸風電業者、共六座風場,未能獲得彰化縣核發的複審同意函,爭取去年每度約5.8元費率落空,讓業者對政治風險感到憂慮。

能源局也強調,發出電業籌設許可不代表開發商就可以不重視地方要求,能源局後續會扛起督導責任;開發商聽聞能源局有望發出許可後,直喊太開心,但也說明與業者在地接觸從未改變,會持續與彰化縣府、當地里民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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