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修正案5月開徵,桃園預估可增加9700萬元稅收。(記者謝武雄攝)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囤房稅),於去年7月1日開始施行,由於房屋稅將從5月開徵,當初通過該案,市長鄭文燦允諾全數作為青年租金補貼用;對此議員劉勝全、黃瓊慧都很關心是否專款專用;住宅發宅處長莊敬權會後受訪時表示,由於「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幾乎是包山包海,市府只針對原住民部分增列補助。
莊敬權說,檢討「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發現部分原住民在原鄉有房子,到都會區打拼要租房子卻無法補助,因此市府針對這一塊提出補助;地方稅務局長姚世昌表示,由於稅收不能專款專用,囤房稅只是「歲入」,租金補貼部分還是要由住宅發展處編列。
姚世昌說,「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於2015年公布,針對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為2.4%,今年7月實施修正案則是5戶以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者,每戶均維持按2.4%課徵,6戶以上者,每戶均按3.6%課徵,另有建商條款,明定3年內待售房屋維持2.4%稅率,預估6戶以上囤房稅可增加9700餘萬元稅收。
劉勝全、黃瓊慧表示,當初通過「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預估增加1.3億元稅收,鄭文燦允諾增加的收入全數作為青年租金補貼用;由於市政是延續的,也希望張善政市府也延續這項好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