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立院3讀〉舊車換新抵稅 二親等不限同戶籍

2016/05/07 06:00

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稅將放寬到所有二親等內親屬。立法院會昨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修正案」,將原本僅限同戶籍二親等內可享之優惠,取消戶籍限制,並回溯自今年1月8日的生效日。

立法院在去年12月18日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案」,並於今年1月8日生效。民眾只要報廢或出口6年以上汽車或4年以上機車,並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領牌照,購車時即可分享5萬元及4千元的減稅優惠,為期5年。且不僅本人適用,也能將優惠讓給配偶或同一戶籍的二親等親屬使用,如父子、兄弟姊妹等。

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表示,限定同戶籍內並沒意義,因隨時都能變更戶籍,為便民起見,應取消同一戶籍之限。

(圖︰資料照,文︰記者曾韋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