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全台逾30年老屋368萬宅

2016/01/25 06:00

記者徐義平/專題報導

全台老屋問題日益嚴重,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發布最新的第3季統計資訊,全國屋齡超過30年,符合都更獎勵年限的老屋高達368萬餘宅,較上季增加近13.7萬宅,雙北市便高達116萬餘宅,占全國比率逾3成;為解決老屋造成的耐震等相關安全問題,北市府決議採取「公辦都更帶頭衝」,希望能夠起帶頭作用。

根據最新統計數據,去年第3季全國屋齡超過50年的住宅高達55萬餘戶,其中雙北市便有7萬8000餘戶,占全國比率約14.21%,而這些老屋普遍存在耐震係數不足及防火安全強度不好等問題。

北市屋齡平均31.54歲

政大商學院信義不動產研究中心經理蘇啟榮表示,目前北市住宅平均屋齡高達31.54年、新北市為26.15年,均顯示城市已經邁入老化狀態,亟待都市更新進行城市再造。

但都更議題並非最近10年才發生,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丁致成表示,全台最早的公辦都更發生在1981年的「柳鄉更新案」,當時是採取區段徵收私人土地再進行更新,不過,現行公辦都更案程序相對複雜,若非土地產權為單純公有,其實都要花費相當長的時間,因此,自2000~2015年僅完成38個公辦都更案,更新土地面積約49公頃(約14萬8225坪),僅是民辦都更案比率的1成。

對於北市府近期積極辦理「公辦都更」,甚至想要將卡住的民辦都更案改為公辦都更案,希望能夠藉此解決問題。但是丁致成卻認為,「拆不動」才是都更面臨最大的問題,若要考慮社會觀感不佳而不執行代拆,便會卡住不動。

15年公辦都更僅38處

仲量聯行董事總經理趙正義表示,都更最難執行的部分是土地整合困難,15年完成不到2%,尤其是「文林苑」事件後都更幾近停頓,都更須具備公權力與公平透明協調程序,以英、日、星等國經驗,都更的專責機構均具備有強制徵收或收買的公權力,36條代拆如不能執行,等於變相鼓勵釘子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