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遠雄稱有在還款 劉政池貸1.65億不起訴

2015/04/09 06:00

劉政池。(資料照,記者金仁晧攝)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前苗栗縣長劉政鴻的胞弟劉政池,在陽明山興建七七行館時,因資金不足向遠雄人壽申貸一.六五億元,檢調懷疑遠雄遭劉詐貸,偵查時,遠雄創辦人趙藤雄證稱「自己不是被害人」,劉政池也已還款逾一.五億元;士林地檢署認定劉政池無詐貸犯意,昨處分不起訴。

辦案人員追查,劉政池取得陽明山兩筆國有地後,九十四年以土地及其上的低價建物作擔保,提出「陽明山北投溫泉地王」等經營計畫,先向遠雄人壽申貸一.二億元,後續又申請新案貸款,將原案展期,共獲核貸三年期一.六五億元。

趙藤雄到庭表示,當初公司曾將劉用來擔保的不動產送鑑定,認為已足額,才核准貸款,劉政池申貸時雖曾提出建照,但遠雄沒辦法審查其合法性。

遠雄承辦人說,劉政池已繳四千七百萬元利息,本金已清償約一億元,部分建物後來被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撤照、拆除後,劉也提前清償五百萬元,儘管劉政池曾多次展延還款「有點賴皮」,但確有還款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