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挪伙食費變相減薪 無良企業爆料不斷

2015/03/31 06:00

不少企業員工爆料,公司挪移伙食費卻降低本薪,美其名讓員工少繳綜所稅,實際是減少公司營運成本。 (資料照)

〔記者邱柏勝/台北報導〕因應工商團體建議,財政部日前調高員工伙食費免稅額上限至二千四百元,但坦言擔心部分企業會變相不加薪。果不其然,最近不少企業員工向媒體、立委爆料,公司假藉調高伙食費,變相減少員工本薪,美其名是讓員工少繳綜所稅,實際上是減少營運成本。

任職上市半導體大廠A公司的員工表示,公司年年獲利,去年每股盈餘更上看四元,但前幾天卻發公文,說明為替員工合法節稅,擬將底薪挪六百元至伙食津貼,還強調「一年可省三百六十元所得稅」,根本是變相減薪。

昨也傳出某興櫃光電廠B公司發出公告,要將本薪挪六百元至伙食費,甚至立同意書要員工畫押,引起員工反彈。雖然B公司後來決定取消調整,但類似案例層出不窮,令人質疑財政部調高員工伙食費免稅額上限,已經淪為企業的減稅工具。

法界人士認為,若要避免企業對員工變相減薪的情形發生,財政部除了對員工的檢舉案件進行專案處理外,更該思考用何種配套措施,讓企業有意願正面增加伙食費,才能真正達到原本制度設計之目的;否則調高員工伙食費免稅額,將又會是一個失敗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