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第三方支付專法 立院三讀通過

2015/01/17 06:00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俗稱第三方支付專法)」立法,其中規定僅從事代收代付業者資本額門檻1億元、經營儲值業者5億元,使用戶儲值、匯款上限皆為5萬元。

專法規定,電子支付機構未來可收受使用者新台幣與外幣款項,帳戶內餘額合計不得超過等值新台幣5萬元;每一使用者的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每筆不得超過等值新台幣5萬元。(記者陳彥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