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太流增資判無效 章才可能取回經營權

2014/11/27 06:00

〔記者陳永吉/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昨對「確認對李恆隆有太流公司六十萬股份返還請求權存在」乙案,判決太設總裁章民強勝訴,不過,太設委任律師陳宏杰表示,太流持續增資後,只有六十萬股已影響不了經營權,須回到最早太流的資本額一百萬股。

陳宏杰指出,這是太設十二年來針對太百經營權所提出的訴訟案,第一次獲得勝訴,意義重大,代表當初李恆隆持有的太流公司六十萬股份屬於章民強所有,符合事實,未來也將對太設已提出的訴訟審判有正面幫助。

不過,此判決不代表太百的經營權短時間就可以撼動,因為即使李恆隆再上訴後被法院駁回,也只能確定控有太百的太流公司增資前的一百萬股,有六十萬股屬於太設章民強所有;但後續太流持續增資,現在資本額已達四十多億元,只有六十萬股影響不了經營權,所以重點是要回到最早太流的資本額一百萬股。

因此,另一關鍵的官司就是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太流的股東會,通過增資十億元,太設提出當時的股東會決議不存在之訴,目前正在高院二審中,必須高院判決當時的增資無效,加上李恆隆上訴被駁回,太流才可能回到最初一百萬股的資本額,章家才能拿回太百經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