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梁世煌/台北報導〕投資人保護中心昨天與美國證券投資人保護公司(SIPC)簽訂合作備忘錄,未來台、美雙邊除了可進行經常性的資訊交換與溝通外,同時還可處理涉及會員券商跨界求償事宜,並將交換雙方保障投資權益的各項資訊,使未來投資人在台、美兩地進行投資均可獲得保障,建立起完整的證券交易保護網。
此次與SIPC簽約合作,為投保中心首度與他國簽訂合作備忘錄,亦為SIPC第一次與亞太國家進行投資人權益保障的合作,投保中心總經理詹彩虹表示,此合作備忘錄涵蓋的範圍包括就雙方性質、角色及經驗,進行經常性的資訊交換與溝通,處理涉及會員證券商跨界求償的事宜;以及正式或非正式授權其中一方代表他方,依雙方投資人保護法規,處理與第三者(投資人及政府機關等)間的事務。
詹彩虹表示,此次透過備忘錄的簽署後,未來雙方將會建立正式的合作關係,並將朝向兩國投資人平等互惠,使國內外投資人於國內及美國進行投資時均能獲得保障,建立完整的保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