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立院財委會提案 公股不能同意敵意併購

2006/03/10 06:00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委員昨天提案,「公股代表對未經雙方董事會同意之敵意併購行為,應表示反對意見」,對此,財政部長呂桔誠表示,將會尊重立法院決議,不過,該提案昨天遭擱置,延到下次財委會再來討論。

開發金控敵意併購金鼎證券,引起相當多的爭議,由於開發金控有6席公股代表,而且開發金控董事長陳木在也是公股代表,不少立委因此質疑公股代表未善盡職責,甚至有立委要求撤換陳木在。

昨天親民黨立委謝國樑提案,「近來因官股持股之金控公司對外進行敵意併購,其官股董事卻未善盡政府代表應盡之責任,引起社會議論,影響金融秩序,損害政府形象之情事,造成負面之社會觀感,顯有失當;為避免再度引起社會金融秩序之不安,並維護政府形象,爰提案要求今後由政府所指派擔任金融機構董監事之官股代表,對於未經雙方董事會共同同意之敵意併購行為,應表示反對意見,並且不得對敵意併購行為投下贊成票。」

包括國民黨立委羅明才、費鴻泰、陳志彬、蔡正元及親民黨立委蔡勝佳、吳清池等人,都已在提案上連署簽名。

不過,由於財委會昨天是審查台灣菸酒公司預算,出席委員認為不宜通過該提案,因此決議延至下次財委會再討論。此外,國民黨立委李紀珠表示,將提案要求公股銀行信用卡循環利率不得超過10%,既然財委會昨天不宜討論,她將在立法院院會提出該案。


逼公股繳械 等著被宰?

記者鄭琪芳/特稿

由於開發金控公開收購金鼎證券的爭議,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擬提案要求公股代表不得同意敵意併購行為,但是,立法院僅能限制公股進行敵意併購,卻無法要求民營金融機構不得敵意併購公股,這項提案等於是逼公股繳械,必須乖乖地做「待宰羔羊」!

開發金敵意併購金鼎證,不管社會觀感如何,現行的法律就是允許金融機構進行敵意併購,只要其中未涉及不法,主管機關其實沒有置喙的餘地,更何況開發金目前共有21席董事,公股代表只有6席,即使公股代表表示反對意見,也不一定能改變董事會的決議。

因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案要求公股代表不得同意敵意併購,對於公股代表未過半的金融機構而言,根本無法發揮實質的影響力,只能說是「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不過,提案對公股過半的金融機構則是「綁手綁腳」,如果該提案正式通過,只要是公股掌握過半董監席次的金融機構,未來都無法進行敵意併購,但是,民營金融機構卻不受此限,仍可大肆進行敵意併購,在此不平等的競爭基礎下,公股金融機構只能坐視財團繼續擴張版圖,甚至變成待宰羔羊,等著被財團併購。

立法院財委會希望藉由通過附帶決議的方式,阻止金融市場的敵意併購,避免財團化,但上述提案卻反而造成反效應,讓公股金融機構成為財團敵意併購的對象,毫無反擊能力,這樣的提案,是否應該通過,立委應再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