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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安會︰核電緊急啟用有條件 且非無限期

2026/03/19 05:30

核安會主委陳明真表示,核電要緊急啟用,只有一種情況可例外,即憲法允許總統頒布緊急命令。(記者田裕華攝)核安會主委陳明真表示,核電要緊急啟用,只有一種情況可例外,即憲法允許總統頒布緊急命令。(記者田裕華攝)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總統賴清德過去曾提出停機核能機組可緊急使用,立委關切中東戰爭是否屬於緊急狀況。核安會主委陳明真昨赴立法院備詢時表示,核電要緊急啟用,只有一種情況可例外,即憲法允許總統頒布緊急命令;但啟用前提還是要合乎核能安全,且也有約二到三個月的運轉期限,並非可無限期運轉。

立委賴士葆質詢表示,中東戰爭若持續到九月,就是緊急狀況,核電機組能否緊急啟用?陳明真說明,只有一種情況可例外,當國家遇到緊急危難,由總統發布緊急命令,可跳過台電老化時限分析等,但仍需要由台電申請,並經過核安會認定安全無虞,才可繼續再運轉,且也非無限期運轉,僅有約二到三個月。至於中東戰爭是否屬於緊急狀況?陳明真未正面回應,僅說要由上級判斷。

立委羅廷偉追問,總統若發布緊急命令,核安會是否有SOP可因應。陳明真重申「一定要合乎核能安全」。核安會主管也補充說,核電要緊急使用,首先要有法源依據,且台電對核電廠平常就要READY(準備好),包括維持設備可靠、充足人力等,最重要也是「核燃料要足夠」;核安會則是平常就有管制程序,會進行監督。

台電副總許永輝說明,台電已向核三燃料棒製造廠商西屋進行了解,鈾燃料下單製作成燃料棒加上運輸需要十八個月,目前台電核三廠還有三批鈾燃料,而一批燃料棒使用週期就是十八個月,但核三廠有兩部機組,估算可再運轉約三年。至於核二廠是向法商法馬通採購,鈾燃料還有兩批,製作時間差不多也是要十八個月左右。

許永輝解釋,核三進行自主安檢,就是要看已運轉四十年的機組,設備還能運轉多久?是否要進行設備零件汰換?但燃料棒製作時程很明確就是十八個月,選擇適當時機下單即可,「燃料棒不會是機組重啟運轉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