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宣布對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提告。(資料照)
涉嫌違約、違反競業禁止與營業秘密
〔記者洪友芳、廖家寧/綜合報導〕台積電終於打破沉默!宣布昨日(二十五)已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出對前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的訴訟,此訴訟主要依據台積電與羅唯仁間聘僱合約書、羅任職期間簽署承諾競業禁止同意書及營業秘密法等規定為請求。
確認簽有保密、競業條款 竟竊密在退休後轉投英特爾
這是台積電成立以來首度對資深副總提告,針對羅唯仁退休後即轉赴競爭對手英特爾擔任執行副總裁,牽涉違約、違反競業禁止與營業秘密法等三項,台積電採取法律行動並提出違約賠償。
轉幕僚單位 仍索取研發部門資料
羅唯仁七月底於台積電退休後,本報十月底獨家報導他回鍋老東家英特爾擔任研發副總,震驚業界。上週本報再度率先報導,業界傳出羅退休前以高階主管職權,要求下屬對其進行二奈米以下等先進製程技術簡報,疑帶走大批相關資料,台積電正蒐證並準備採取法律行動。高等檢察署智財分署也分他字案,調查釐清有無涉犯國安法情形。
台積電近一週來始終未對此事件回應,昨終於宣布提告。台積電表示,羅唯仁自二〇〇四年七月起任職該公司並擔任副總經理,二〇一四年二月升任資深副總經理,二〇二四年三月調任「企業策略發展部」資深副總,並於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正式退休。
台積電強調,「企業策略發展部」的部門性質為供董事長暨總裁諮詢的幕僚單位,職責上無須再監督或管理研發部門事務;但在轉任該部門後,羅仍要求研發部門(此指職級在資深副總以下之同仁,並無監督隸屬關係)召開會議並提供資料,以了解正在研發中以及未來規劃的先進製程技術。
退休前面談 聲稱將任職學術機構
台積電指出,羅唯仁任職期間簽有保密條款及離職後的競業禁止條款,承諾離職後不為競爭的同意書。公司法務長方淑華今年七月二十二日與他進行離職面談時,特地提供及提醒信函供其詳細閱讀,並在法務長說明離職後的競業禁止義務及詢問其離職後去向時,羅唯仁回應將至學術機構任職,並未說明將前往英特爾。
台積電指出,羅唯仁離職後旋即前往英特爾擔任執行副總裁(Executive Vice President,簡稱 EVP),高度可能使用或洩漏、告知、交付或移轉公司營業秘密及機密資訊給予英特爾,因此台積電有採取法律行動(包含違約賠償)的必要。
經部請工研院研議 撤羅院士資格
在台積電宣布提告羅唯仁後,經濟部也發布聲明表示,目前沒有針對工研院院士撤回資格的機制,但已請工研院研議,目前尚在討論中。
經濟部表示,尊重台積電保障自身權益所提出的法律行動,將密切掌握對產業的影響。檢調也已針對此案啟動調查,經濟部會配合檢調,確認該案是否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與違反國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