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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啟3階段 核三明年初自我安檢

2025/10/27 05:30

核三廠估最快2028年提交再運轉計畫給核安會審查。(資料照)核三廠估最快2028年提交再運轉計畫給核安會審查。(資料照)

估最快2028年提交再運轉計畫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台灣自今年五月正式進入「非核家園」,但挺核、反核討論聲浪未間斷。國內核電重啟法規已陸續修法並公告,重啟將有三階段工作,包括台電對三座電廠「現況評估」,其次進行「自我安檢」,最後提交再運轉計畫給核安會審查;台電本月已將現況評估報告送至經濟部,核三廠將尋求原廠西屋協助,明年初可啟動第二階段的自我安檢,估最快二〇二八年提交再運轉計畫給核安會審查。

核安會今年五月先修正核管法第六條,允許執照屆期機組仍可申請換發運轉執照,可再延長二十年;十月八日又公告相關子法,規定再運轉計畫所需文件與報告。法規面排除後,進入務實盤點工作。

台電十月中已將國內三座核電廠的「現況評估」送交經濟部,主要內容有機組設備、反應爐、燃料棒處理情況;例如,核三廠因剛停機,人力、機組設備維持度最佳,且因燃料池沒有滿池,爐心內的燃料棒可以移出,應可進行下階段「自我安檢」中最重要的反應爐安檢。

而核一廠除役近七年,更已拆除部分設備,即使有一座反應爐已清空,但機組裝置容量相對較小,設備維護程度也未如較晚除役的核二、核三。

相關人士坦言,「核三進入安檢工作條件最成熟,已經Ready(準備好)」,「核一要重啟機率相對較低」。至於核二廠問題是燃料池已滿,要進行反應爐安檢,須先清空爐心內燃料棒,目前台電已取得核二室外乾貯施工許可,預計明年第四季可清空,屆時再來討論是否要進入自我安檢。

「自我安檢」估耗時一年半至二年,主要針對「再運轉計畫」所需的文件與報告進行盤點,包括場址、機組現況、排程、人力、設施再運轉工作、品質查證、輻射、耐震評估等,以及老化評估管理、老化分析、安全分析、輻射影響分析、地震危害、輻射影響分析及地震危害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