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勞基法」修正後,與雇主協商後員工可延退,此條款讓六成多的油電糖水國營事業僱員有機會延退。(台電提供)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面對缺工、高齡化時代,去年「勞基法」修正後,與雇主協商後員工可延退,此條款讓六成多的油電糖水國營事業僱員、約三萬多名員工有機會延退。據了解,中油工會等也向經濟部表達職員應一體適用,但職員並非適用勞基法,兩者法源不同,且先前已有加入一年兩退制度,退休時間上具彈性,因此想整體適用難度較高。
油電糖水四家公司員工均透過招考進入,但分為經濟部主辦聯合招考的職員,或各家公司獨招的僱員(評價人員);前者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後者則是「勞基法」。去年勞基法修正後,六十五歲強制退休並未刪除,但勞雇雙方可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因此,行政院將發函各部會,國營事業的僱員勞工部分將可按照勞基法新規。
不過,台電、中油等工會認為,職員也有傳承必要,向經濟部提出,討論整體員工能否都適用新規;但相關人士表示,僱員人數多,且職員、僱員適用法令不完全相同。
此外,前經濟部長王美花時代改革,讓四家國營事業人員退休選擇具有彈性,除了可選六十五歲當月退休外,也能選擇在一年兩退屆齡退休,即在每年一月或七月退休,有數月的緩衝時間。
不過,相關國營事業人士分析,通常退休職等越高,延退恐造成接班卡位問題;可理解新規是因應高齡化社會的美意,但要有完整配套才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