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新制上路,股東會期間也「可轉」,為可轉債市場帶來新氣象。(中央社資料照)
■洪敏豪
可轉換公司債(Convertible Bond)是結合債券與股票優勢的熱門投資工具,具有「進可攻、退可守」的特性,向來受到許多中長期資金青睞。投資人於發行期間內可享有債券的穩健性質,當公司股價上漲至轉換價以上時,便可選擇將債券轉換為股票,以獲得資本利得。然而,台灣過去對可轉債的轉換時間設有諸多限制,投資人常因卡在停止過戶期間或其他程序性限制而無法及時轉換,錯失行情。金管會已於2025年5月5日公告鬆綁這些轉換限制的規定,並自同年7月1日施行,該新制為可轉債市場帶來新氣象,但這項利多背後也潛藏著風險與值得關注的細節。
依現行制度,發行公司在股東常會召開前60日、股東臨時會前30日必須停止過戶,可轉債在這段期間也被禁止轉換。這些制度的設計初衷是為了維護股東權益、確保股權清冊準確,但在市場實務上,卻讓許多投資人面臨操作受限、套利空窗期延長的困境。例如某公司股價突飛猛進,股價已超過轉換價30%,但因適逢停止過戶期,可轉債投資人只能「望股興嘆」,選擇繼續持有或是折價賣出,看著利潤從眼前溜走。
根據金管會公告的新措施,開放轉(交)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持有人得於股東會停止過戶期間請求轉換,可賦予投資人更多彈性選擇轉(交)換及認股之時機,有助提升投資人權益,惟金管會提醒,轉(交)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之持有人於股東會停止過戶期間請求轉(交)換或認股者,依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規定不得辦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故無法參與當次股東會。
從投資人角度觀察,新規定的出爐無疑提供了更高的靈活性,特別是對於熱衷債券套利與短期轉股操作的機構法人而言,更是一大利多。例如,過往因無法轉換而壓抑的市場買氣,有望因轉換限制降低而帶動新一波資金進入,進一步提升整體可轉債的流動性與成交於合理價格。根據櫃檯買賣中心數據,截至2025年5月9日,轉(交)換公司債共掛牌交易319檔,已經逐步轉(交)換的檔數為177檔,超過5成,反映出投資人對轉(交)換彈性需求殷切。
過度轉換 可能稀釋股本
然而,制度放寬並不等於全無風險。投資人仍須留意過度轉換所帶來的股本稀釋效應,尤其是當公司股價大幅上漲時,可能短期內出現大量轉換壓力,導致市場出現「轉換即拋售」的現象,使得股價短期波動加劇。另一方面,企業若發行大量可轉債卻缺乏健全財務與轉換應對措施,也可能引發潛在股權結構失衡的問題。從監理角度而言,如何在放寬轉換條件與保護既有股東權益之間取得平衡,仍是未來觀察重點。
總體而言,金管會此次針對可轉債轉換制度的調整,展現了市場導向的監理思維,有助於提升我國資本市場效率與商品彈性。對投資人而言,這是一項值得正面看待的政策利多,但實際操作上仍需謹慎選擇轉換時點,並搭配對個別公司基本面、增資計畫與市場行情的判斷。畢竟,可轉債再怎麼「可轉」,選錯時機或標的,也可能讓原本「攻守兼備」的投資利器,變成一場未竟的期待。
(作者為元大證券債券部專業資深副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