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昨拍板「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放寬外國專業人才來台申請永久居留規定,年薪600萬元以上來台一年即可申請永居。(記者鍾麗華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全球競相延攬國際人才,行政院院會昨拍板「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放寬外國專業人才來台申請永久居留規定,明定年薪六百萬元以上來台一年即可申請永居,並延長數位牧民停留期間至兩年。
政院推修法 延攬外國專業人才
國發會表示,國際人才競逐激烈,國內少子女及高齡化趨勢,人才短缺漸趨嚴重,為強化台灣在全球人才競爭中的吸引力,並考量我國刻正積極規劃推動五大信賴產業、人工智慧、淨零轉型等政策,人才需求孔急,亟須延攬國際人才,挹注產業轉型升級新動力。而攬才專法自二○一八年二月八日施行,外國專業人才與特定專業人才合計突破七.三萬人。
根據修正草案,放寬全球前一千名大學的畢業生來台工作免兩年工作經驗,原規定為前五百名;開放前二百名大學的畢業生得申請個人工作許可、在我國畢業尋職期的僑外生從事工作得免申請許可;另放寬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之配偶依親期間得自由工作。
此外,為擴大吸引數位遊牧人才,做為我國與國際接軌橋樑,數位遊牧簽證停留期間由現行六個月延長至最長兩年。
另針對符合一定條件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例如年所得六百萬元以上者,居留一年得申請永久居留;另放寬取得我國副學士以上學位畢業僑外生,得折抵申請永久居留之連續居留期間一至兩年。
為提高外國專業人才來台工作意願,放寬無須取得永久居留即可適用勞退新制;另為完備在台社會保障,放寬經許可永久居留者得適用就業保險,以及經許可永久居留且符合居住滿十年等條件者,得使用部分身心障礙照顧服務及長照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