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開徵出現亂象,財政部表示,地方稅捐機關已主動更正稅額,並展延繳納期間。(記者鄭琪芳攝)
為抑制炒房、囤房,「囤房稅2.0」於2024年7月起上路,2025年5月首度開徵。然而,即使作業期及宣導期相當長,5月房屋稅開徵後仍出現不少亂象,包括「自住」誤列「非自住」、獨立權狀車位被課非自住稅率等,以雙北市稅單出錯最多。儘管地方政府陸續重新發單,財政部也將自住房屋設籍及出租房屋申報期限延至6月2日,但這次房屋稅開徵亂象仍值得檢討。
財政部2023年7月提出「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俗稱「囤房稅2.0」,住家用房屋改採全國歸戶,非自住稅率由1.5%~3.6%調高為2%~4.8%,自住稅率維持1.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限3戶),全國單一自住一定金額以下稅率則由1.2%降至1%。立法院2023年12月三讀通過法案,財政部2024年2月即預告「囤房稅2.0」稅率級距及單一自住房屋現值基準,接著2024年3月預告自住房屋新增「設籍」等要件。
換言之,「囤房稅2.0」從修法、上路到開徵,雖然自住房屋的認定有所改變,但地方政府至少有一年多的作業調整期間。然而,「囤房稅2.0」正式開徵後,地方政府寄出的房屋稅單,還是出現不少「自住」及「非自住」認定錯誤的問題,其中北市有5萬多張稅單出錯最誇張,不少民眾因「自住」被誤列「非自住」而稅額暴增,這實在不是一個首都應有的行政效能。
房屋稅是地方稅,由地方政府發單開徵,雖然房屋稅制出現重大變革,但也給予地方政府一年多的準備期間,財政部也於開徵前多次宣導;何況,稅額多寡直接影響民眾的權益,不管國稅或地方稅,稽徵機關發單課稅本應嚴謹,類似此次數萬張稅單出錯的狀況實在不應出現,地方稅務機關應深切檢討,財政部也應加強協助及輔導,確保此次「囤房稅2.0」開徵亂象不再重演。(鄭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