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預告「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業者若販售能效標示不實的冷氣機、冰箱等,罰鍰將提高五倍。(資料照)
經部預告《能源管理法》修法 最高達50萬元 還能按次罰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經濟部力拚深度節電,前日預告「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業者若販售能效標示不實的冷氣機、冰箱等,罰鍰將提高五倍,最高達五十萬元,還能按次處罰,且可公布不肖廠商名單。
違法屢勸不聽 可公布名單
能源署官員說明,市售冷氣、冰箱等家電設備依規定要標示能源耗用量、效率等,民眾選購可參考家電能效標準,如汰換一級能效的家電還可享政府補助三千元等;但如果二級能效的冷氣卻標示一級,會有誤導消費者嫌疑,因此修法將罰鍰拉高,從現行的二萬以上至十萬元以下,拉高五倍、至可罰十萬以上至五十萬元以下,且可公布特定違法廠商、業者名稱及違法事由。官員強調,仍會先限期改善,屢勸不聽才會開罰並公布業者。
另外,此次修正條文第六之一條,增訂能源供應事業應公開能源銷售統計資料,但資料種類、範圍、期間、公開方式與時間等,將於子法另訂。
官員解釋,此能源供應業為台電,目前雖已有揭露各縣市售電資料,但地方政府、NGO民間團體希望有更詳細資料,以進行深度完整的節電規劃;但考慮資料公開,不能間接揭露個別廠商資料,修法也並無針對個別的能源供應業規範,例如離岸風電廠商不會納入,主要是以台電系統為主。
至於地方政府也納入可執行能管法有關能源用戶查核事項;官員說明,主管機關包括中央與地方政府,但原法規只訂中央主管機關得派員或委託專業機構或技師,因此完善法規,讓地方政府有需求也可委託第三方機構,對節能與用能設備管理及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