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商業銀行前董事長王貴鋒,任內涉挪用銀行11億,租購豪車、飛機等過豪奢生活,新北地檢署昨起訴建請法院求刑15年。(本報合成)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台中商業銀行前董事長王貴鋒,任內涉夥同子公司台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董事長賴麗姿、極緻租賃實際負責人周哲男等,挪用銀行資金租購豪車供自己享受、租私人飛機帶親友出國旅遊、租豪宅招待政商名流、非常規地贊助卡丁車賽車,致使銀行受損十一億餘元,王從中獲利四億七三○四萬餘元;新北地檢署昨依銀行法特別背信等罪嫌起訴王貴鋒等七人,並建請法院對王貴鋒求刑十五年、併科罰金五億元、台中銀行罰金五億元。
租豪宅做招待所 台中銀付費
王貴鋒於擔任台中銀保經公司負責人時,先將董事長核決權限提高至一億元,為了彰顯自身財力與不凡地位,又不想在年報中揭露實情,遂以租用公務車名義向周哲男租購勞斯萊斯幻影、全球限量九十九台的奧斯頓.馬丁「Zagato」超跑供己享受,但租期屆滿後未過戶給公司。
王還向周租用「龐巴迪挑戰者三五○型」私人飛機,帶家人親友出國旅遊,又租用北市中山區豪宅為招待所,與同好一同抽雪茄、打牌聚會,來賓不乏政治人物、藝人等,裝潢費、酒水服務費等均由公司支出,他另以贊助卡丁車比賽方式,圖利周男公司三億餘元,致使銀行受損十一億一八二七萬餘元。
檢方認為王貴鋒為圖享受、滿足虛榮心,利用職權與影響力架空公司內控制度,從事奢侈行為,還傲慢辯稱是業務所需,視公司治理於敝屣、視法律於無物,起訴求刑十五年;台中銀未改正內控制度,亦不積極追償損失,建請重罰五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