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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化工股材料-KY(4763)上週四(30)召開股東會,之後公告了3條重大訊息,其中一條選在隔天凌晨0:21分發出,這條重訊是材料-KY在股東常會通過修正股利分派案,而這條重訊,也給主管機關出了難題。
材料-KY這條公告,是股東會在討論事項中將股票股利從每股配發0.5元增至1.5元,等於是每千股多配100股,現金股利則不變,該案贊成共有4067萬餘權,反對0權,棄權868萬餘權,該股利修正案獲得通過。
過去曾有股東在鴻海(2317)股東會上以臨時動議提出增發現金股利,但未通過,而過去數十年來,幾乎未有股東會通過股票股利修正案,材料-KY應是第一家,因此上週五證交所花了一點時間研究此案,但卻得出兩種說法,一是股利修正案在股東會通過並不妥,這會影響公司接下來的營運;另一種說法則是股東會是公司最高權力來源,既然都通過了,就完全合規。
目前有關公開發行公司股利分配規範於公司法中,但其中第240條之5,之前因台積電(2330)欲季配息,因此修法只要股東會通過修改公司章程後,授權董事會決議,現金股利多寡只要向股東會「報告」即可,等於把現金股利配多少決定權交給董事會,但有關股票股利的修正並未特別說明,因此就是回歸該公司章程,只是,幾乎沒有一家公司把修改股票股利的遊戲規則寫入公司章程中,變成一個三不管地帶。
由於上市櫃公司要增資需先經過審計委員會同意後,再送進董事會,最後才會送到股東會進行表決,如果以後倒過來,大股東透過股東會決議更改股票股利,跳過審計委員會,恐怕會引發爭端,如今材料-KY開了第一槍,接下來資本額變更還要經過經濟部同意,因此經濟部的煩惱才正要開始!(陳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