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最快在三日公布有關「降低通膨法案」(IRA)中電動車稅收優惠涉及「受關注外國實體」之相關規定最終版本。(法新社檔案照)
〔編譯盧永山/綜合報導〕彭博報導,知情人士透露,美國財政部最快在三日公布有關「降低通膨法案」(IRA)中電動車租稅優惠涉及「受關注外國實體」的相關規定最終版本,最終版本內容與去年十二月公布的徵求意見稿相差不大,包含「受關注外國實體」電池零組件或關鍵礦物的電動車,將不能享受美國政府提供的七五○○美元租稅減免。
根據徵求意見稿,自今年起在美販售的電動車不得包含由「受關注外國實體」所製造或組裝任何電池零組件,自二○二五年起則不得包含「受關注外國實體」所提煉、加工或回收的關鍵礦物;違反上述規定者,不能享受美國政府提供的七五○○美元減稅優惠。
享優惠車款降至13款
由於美國對電動車電池零組件的減稅限制已於今年一月生效,所以新規定在徵求意見階段已給汽車業帶來影響。今年初有報導分析,新規定下,在美國有資格獲得減稅優惠的電動車車款數量由二十五款降至十三款,連特斯拉Model3部分車款都可能失去減稅的資格。
根據新規定,不僅被列入制裁名單的企業,只要是由中國、俄羅斯、伊朗、北韓等「受關注國家」的政府擁有、控制,或受其管轄、指示的外國實體,即被視為「受關注外國實體」;因此,受中國政府管轄的中國電動車商,無論是國企或是民企,都被列入限制範圍內。
美國財政部長葉倫四月三十日在聯邦眾議院籌款委員會的聽證會上表示,從今年和明年生效的限制條款,將「嚴格限制」甚至「幾乎完全」阻止中國車商生產的電動車電池零組件或關鍵礦物與加工。
不少中國企業透過產業鏈下游移轉的方式,規避外國對中國的貿易限制。而根據美國的定義,中企在境外設立的實體,只要國有資本持股或控制權不超過二十五%,且其生產活動不受中國政府的合約性協議共治,則有可能不被列入「受關注外國實體」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