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房租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調高額度至18萬元,估46萬至102萬戶受惠。(中央社)
租屋族採用標準扣除額 仍可列報房租扣除額 受惠戶上看百萬
〔記者鄭琪芳、謝君臨/台北報導〕立法院昨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擴大至六歲以下適用,同時調高額度、不再排富,財政部估算,受惠戶數六十七萬戶、減稅利益二十三億元;此外,房租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調高額度至十八萬元,估四十六萬至一○二萬戶受惠,減稅利益三十二億至七十一億元,合計減稅利益逾九十億元。
幼兒扣除額擴大 估67萬戶受惠
現行幼兒扣除額限五歲以下適用,每人可扣除十二萬元,有排富條款。修法後,幼兒扣除額擴大至六歲以下,第一名子女扣除額調高至十五萬元,第二名以上調高為二十二.五萬元,同時刪除排富條款。
以育有兩名六歲以下幼兒的家庭為例,修法前可扣除二十四萬元,修法後可扣除三十七.五萬元,多扣除十三.五萬元,以適用稅率五%計算,可省稅六七五○元;若適用稅率十二%,更可省下一萬六二○○元。
另,房租支出由「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且額度由十二萬調高至十八萬元,保留「排富條款」,即適用稅率二十%以上等三種情形不適用。修法後,租屋族報稅即使選擇標準扣除額,仍可列報房租扣除額,以適用稅率五%計算,可省稅九千元;若適用稅率十二%,更可省稅二萬一六○○元。
安永會計師楊建華表示,離鄉背井在外打拚的上班族,過去報稅可能都使用標準扣除額,而列舉扣除額與標準扣除額只能擇一,就算有房租支出也無法扣除,通常是「看得到卻用不到」,就算用到,也須放棄標扣額,大幅降低省稅效果;修法後,租屋族可同時適用標扣額及房租扣除額,節稅效果十分有感。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也說,大部分租屋族、特別是雙薪家庭,通常會選擇扣除額度相對較高的標扣額,導致百萬戶租屋族僅二.七萬戶申報房租抵除;新法是對租屋族絕對有感的政策,也是在居住正義的路上往前邁進一步。
至於擴大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年齡且提高扣除額,執政黨立委也肯定是有感政策;在野黨立委則呼籲應持續盤點少子女化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