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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總處駁所得分配惡化》台貧窮人口僅7.4% 遠低於美日韓

2023/11/11 05:30

行政院主計總處強調,若以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衡量方式,推估我國相對貧窮人數僅7.4%,遠低於美日韓。 圖為主計長朱澤民。 (行政院提供)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前經建會副主委葉萬安投書指稱台灣所得分配惡化,最低二十%家庭負儲蓄,且五個人就有一人以上是窮苦之人。行政院主計總處昨澄清強調,若以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衡量方式,推估我國相對貧窮人數僅七.四%,遠低於美、日、南韓等國家,絕非其推估的二十一.四%。

主計總處指出,依據家庭收支調查資料,「每戶」可支配所得最高二十%與最低二十%家庭,所得差距在二○一六年至二○二二年平均為六.一一倍,略低於一九九八年至二○一五年的六.一三倍。

「每人」所得差距 縮小至3.93倍

以「每戶」計算之所得易受戶內人數消長影響,以「每人」觀察較能反映實況;我國每人差距倍數民國九十年代在四.一六至四.五九倍間變動,之後十年介於三.八四至四.二九倍之間,二○二一年及二○二二年分別為三.九一倍及三.九三倍,有縮小趨勢。

主計總處解釋,因少子化與高齡化,以及年輕人多外出工作自組小家庭,老人家庭日趨增多,致所得最低二十%家庭九成以上為一至二人戶,且經濟戶長逾半數為老人或退休者,日常生活所需多來自退休金或年金、儲蓄或利息、子女或政府的移轉收入;這種年輕時工作存錢,年老後提出使用(儲蓄減少),為人口老化過程中愈來愈常見現象,並不一定就表示入不敷出、借貸度日,不宜過度解釋。

低、中低收入戶 降至1.25%、1.28%

另外,若以OECD衡量方式,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五十%為貧窮線標準,從家庭收支調查資料推估我國二○二二年相對貧窮人數比為七.四%,遠低於美國十五.一%、日本十五.七%、南韓十五.三%。

且依國內社會救助法經由衛福部審核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人數占總人口比率,分別由二○一三年的一.五五%及一.四三%,下降至二○二二年的一.二五%及一.二八%。

主計總處說,家庭收支調查相關所得內涵,是依聯合國國民經濟會計制度(SNA)規範,因買賣不動產或股票差價沒有實質產出,不屬國民生產毛額(GDP)衡量範圍,因此出售股票、土地或房屋等資產而獲利或損失也不計入家庭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