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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劍集》基本工資調整與所得不均

2021/10/06 05:30

歐新社資料照。歐新社資料照。

◎歐陽書劍

企業經營成之者眾,成果不能由一人獨得,但經濟分配容易惹議,有人認定的公平是基於理念,甚至要求物質所得生而平等,有人認為應與生產力接軌,貢獻多少就拿多少。最低工資的設定,反映的不僅是勞資對立的壓力,也是現實與理想的妥協。

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即將於星期五召開,勞工期待甚深,但資方意見不一;獲利創新高的大電子廠受影響有限,可是受疫情重創的部分服務業,還在尋找存活的空間。兩極現象就如同在亮麗的經濟成長率下,卻必須祭出有千萬人受惠的紓困措施;看似矛盾,然而又是現狀。

基本工資雖有多重意義,但是由最低工資數字的設定,凸顯了政府與相關團體對勞工的態度。國際勞工組織(ILO)出版過「最低工資政策指引」,提出設定最低工資的目的在於保護勞工免於過度低薪的剝削,以確保經濟進步的果實,能公正、公平的分配給受僱者,這同時也是克服貧窮與所得不均政策的一環。

二○一六年以來,我國每月基本工資已調整過五次,約增加了二十%,從國內生產毛額(GDP)的分配面觀察,近幾年受僱人員報酬分配的比例已有增加,而企業營業盈餘所占比例也在下降;其間關係雖不明確,可是受僱人員的薪資確在提高。二○一九年GDP除生產及進口稅淨額占了五.五%、固定資本消耗約為十六%外,分配給受僱人員超過四十六%,創下十一年新高,而營業盈餘約三十二.三%,則是七年最低。

受僱者分享更多經濟成長果實的趨勢依舊,可是受僱人員所分配的報酬增加或調高基本工資,都不一定會縮小所得差距。依戶數所得分配比資料,我國可支配所得最高的二十%與最低二十%家庭在二○二○年的所得差距達六.一三倍,為八年來最高。

個人間的所得不均,主要來自二部分,分別為薪資與財產收益的差異。若不論財產的不同,即使勞工平均薪資所得提高,但因高低階、不同產業受僱人員的薪水波動激烈,仍會使所得不均擴大,譬如金融機構或科技大廠高階主管年薪輕易破千萬元,但基層勞工月薪二萬多元者所在多有。

根據ILO的調查,最低工資有單一最低工資及多元最低工資制度,台灣採用單一最低工資制,美國不同州的最低工資不同、法國依職業而設定不同的最低工資、印度最低工資因產業而有差別。現實中採用多元最低工資是計入成本及生產力的差異,也承認最低工資對所得不均的改善有限。

最低工資的設定具有保護最低所得者的效果,但是在新冠病毒改變了生活型態後,各種需求激烈振盪,擴大了產業間的差異,如果發現單一工資無法滿足不同產業的要求,或許可以開始想一些更有創造性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