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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週報-外資目標價〉外資報告踩到紅線 金管會要求主動澄清

2021/09/27 05:30

為避免外資報告,造成股價波動。金管會表示,已經制定外資報告規範措施。(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專題報導

今年以來,外資頻頻出具目標價報告,造成股價波動,引發企業董事長強烈不滿;金管會表示,為避免外資券商的利益衝突,已經制定外資報告規範措施,主要內容包括:外資不得任意提供報告給媒體,若遭不當轉載,必須在「公開資訊觀測站」進行澄清等。

早在2014年9月之前,當時的外資對台股堪稱是「喊水會結凍」,市場不僅有年薪千萬的明星級外資分析師,他們出具任何一份外資報告,更是媒體爭相報導重點。

巴克萊報告是導火線 金管會出手規範

但外資報告滿天飛,更多次出現「反指標」狀況,像是研究報告調高目標價,結果沒多久外資自己跳車落跑,散戶損失慘重,也讓金管會出手嚴管,導火線是發生在2016年6月巴克萊證券的一篇報告。

該報告用聳動的標題「中國你好,台灣再見?」(Hello China, Goodbye Taiwan?)內容指出台灣科技硬體供應鏈的優勢漸失,恐被中國廠商取代,衝擊國內電子股股價表現。因此,證交所同年9月修改「證券商推介客戶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外資及本土券商皆適用),增訂多項規範。

主要內容包括:外資或國內機構出具個股分析報告時,應落實內控管理,不得提供給「不特定多數人」;在媒體部分,可以徵求券商同意轉載報告,但內容不得涉及預測個股目標股價、未來營收及每股盈餘等,或雖未直接提出建議買賣價位,但有提及支撐或壓力點等。

也就是說,像是台灣總體經濟預測或整體產業前景等,這一類外資報告可以被允許;若是個股股價就不行。

問題是,外資雖然不能直接提供報告給媒體,但實務上,媒體還是可以從外資的客戶包括法人、企業及大戶拿得到研究報告,差別只在於是「第幾手」,也就是時間會稍晚。

對此,金管會證期局官員表示,媒體報導內容會影響廣大投資人,依規定,研究報告不能提供「非客戶」,若有媒體引用報導,券商必須主動提出澄清說明,通常內容為:沒提供研究報告給媒體、沒有同意媒體引用及媒體報導內容沒有完整陳述內容。

巴克萊兩分析師 遭停職處份

2014年9月新制上路後,首件因為未遵守規範而被開罰的外資券商也是巴克萊證券。金管會在2015年9月,針對巴克萊證券兩位知名分析師,因為多次提供研究報告給非簽約客戶、非專業投資人,分別給予1個月及2個月的停職處份。

該案之後,外資券商個個繃緊神經,而金管會目前暫無外資報告相關開罰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