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當沖警示新制小檔案

2021/08/28 05:30

當沖警示上路,讓投資人能更重視信用與金錢。(資料照)

◆為提醒投資人注意當沖過熱,證交所及櫃買中心7月26日公告將實施當沖警示新制,實施日期訂為8月27日,給投資人1個月的緩衝期。

◆當沖警示新制內容:

一、最近6個營業日當沖總量占該期間總成交量逾60%,且當日當沖占比逾60%之有價證券,納入公布注意交易資訊。

二、就近期因漲跌幅過高而經採取處置措施之有價證券,若於其漲跌幅過高而發布注意交易資訊期間,同時有因當沖比過高而發布注意交易資訊者,其處置期間由10個營業日調整為12個營業日。

◆根據證交所以今年上半年資料核算,上市有價證券交易情形符合處置期間為12天者,僅有9檔9次。(記者陳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