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勞工紓困貸款 條件放寬

2021/06/11 05:30

首波紓困現金補助已發放368萬人,但仍有不少打工族及自營作業者無法獲得補助,行政院長蘇貞昌要求相關部會滾動檢討。圖為夜市攤商。(記者方賓照攝)

蘇揆:紓困遺漏 從寬從優從速提對案

〔記者李雅雯、李欣芳/綜合報導〕行政院紓困4.0首波現金補助已發放三六八萬人,但仍有不少打工族及自營作業者無法獲得補助,行政院長蘇貞昌要求相關部會繼續盤點、滾動檢討,提出對策方案,從寬、從優、從速讓國人都得到照顧,以回應外界期待。針對即將在下週二開辦的勞工紓困貸款,勞動部昨決議放寬條件,二○二○年所得未超過五十萬元也可申貸。

去年所得50萬元以下也可申貸

國發會主委龔明鑫表示,這次紓困過程中,難免有些紓困對象不夠周延,將進行滾動檢討,包括立委與各界還有一些聲音,將把這些意見蒐集起來精進與盤點,有具體作為後就會儘快宣布。

首波優先開放弱勢勞工

針對勞工紓困貸款新增排富門檻,引發不少勞工抱怨,龔明鑫說,由於勞工紓困貸款名額從去年一百萬人限縮到五十萬人,希望優先照顧弱勢勞工,第一波先開放給弱勢勞工,一段時間後再開放給所有勞工申請。

這波勞工紓困貸款,勞動部新增門檻「二○一九年度個人各類所得總額必須在五十萬元以下」,但民眾、民代紛紛反映,疫情造成的衝擊去年才開始,不以去年所得為標準,與實務脫節。

勞動部政務次長王尚志表示,以二○一九年度個人各類所得總額為門檻,主要是有財稅資料可比對,不過,各界意見反映後,決議增加認列去年所得五十萬元以下,將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已有的扣繳憑單為憑證。他指出,這波先提供五十萬個勞工紓困貸款名額,是否再增加,將視開辦後狀況而定。

勞工紓困貸款申貸條件包括: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二十歲以上受疫情影響勞工;二○一九、二○二○年度個人各類所得總額五十萬元以下;申請日前十二個月內參加勞保超過六個月,或有三個月勞保投保薪資等級在二.四萬元以上;未投保勞保但可提出工作收入證明者,均可提出貸款申請。

勞工紓困貸款可貸三年,第一到第六個月為寬限期,免繳納本金,第七到第十二個月開始攤還本金(月繳約三二六○元);第二年起按月攤還本金及利息(月繳約三四一三元)。三年貸款利息共三三二七元,勞動部補助第一年利息一七七三元,勞工實際所繳利息一五五四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