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調查數位平台緩議 公平會委員槓主委

2021/05/10 05:30

近10年數位廣告及其他廣告投放比 近10年數位廣告總量及成長率

吸納大量廣告卻未納稅 是否影響其他業者競爭 有循線討論責任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Google、臉書是否涉及濫用市場力一事應否主動立案調查,公平會內一紙提案激發鷹鴿兩派論戰。公平會日前委員會議有臨時動議提案,內容為「谷歌、臉書在數位廣告市場已居獨占地位並是否涉及濫用其市場力一事,建議依法主動立案調查」;據了解,當天委員會議上,包括洪財隆等至少有四名委員傾向支持、表達關切,但該提案在公平會主委李鎂裁示下而「緩議」。

公平會副主委、發言人陳志民解釋,緩議不等於不調查,若是立案調查,業者就有配合的義務,貿然地發動調查,對一個負責任的機關來說不太妥當,不是說數位平台市占率很大、賺很多錢就要發動調查;公平會持續觀察數位平台相關問題,目前手邊資料並不適合主動發動,還欠缺具體檢舉事證、案例。

提案人公平會委員洪財隆則持不同看法。他認為,公平會可以由利害關係人出面檢舉而立案、也可以主動立案調查;數位平台在數位廣告市場上有獨占地位,以臉書來說,吸納大量數位廣告,卻不用納稅給我國政府,這是否影響其他國內廣告業者加入競爭、有否涉及違反公平法,該是公平會循線討論的責任。

洪財隆︰立案調查不等於處分

建議其他業者提相關事證檢舉

洪財隆強調,立案調查並不等於處分,但可以讓數位平台不再迴避。除了公平會可走主動立案調查途徑外,另也建議國內有與數位平台廣告業務往來的業者、廠商,若遇有廣告交易合作上不公情事,可以提出相關事證向公平會檢舉。

長期關注數位平台壟斷議題的不具名業者指出,政府投注很多注意力在電子業上,數位經濟法規則是完全「跟不上」,有前瞻性的國家政策會走在前面導引公平競爭,我們卻是個人資料、業者競爭等都掌握在數位平台手上,連廣告費都賺不到;跟上時代的數位經濟法規和管制不能不做,因為唯有公平秩序才能催生更多的創新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