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中國重罰800億 阿里巴巴「堅決服從」

2021/04/11 05:30

電商巨頭阿里巴巴遭中國以壟斷為由,罰款182億人民幣(約800億台幣)。(歐新社檔案照)

〔編譯魏國金/綜合報導〕中國市場監管總局昨依反壟斷法,判定中國電商龍頭阿里巴巴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裁罰一八二.二八億人民幣(約八○○億台幣),創紀錄的罰款為二○一五年美國晶片大廠高通遭中國當局以同法裁罰六十一億人民幣的三倍之多。阿里隨即表示,「堅決服從,將強化依法經營」。

以反壟斷為由開鍘

中國官方公告,阿里巴巴自二○一五年以來,濫用網路零售平台服務市場的支配地位,對平台內商家提出「二選一」要求,禁止平台內商家在其他競爭性平台開店或參加促銷活動;阿里同時借助市場力量、平台規則與數據、演算等技術手段,採取多重獎懲措施,保障「二選一」的執行,增強其市場力量、獲取不正當競爭優勢。

罰款是高通的三倍多

公告裁定,阿里的行為妨礙商品服務與資源要素自由流通,侵害平台內商家的合法權益、損害消費者利益,構成違反「反壟斷法」,依其二○一九年境內銷售額四五五七.一二億人民幣,裁決四%罰款,計一八二.二八億元,且須連續三年提交整改報告。

彭博分析師指出,這筆相當於阿里二○二○年淨利十二%的罰款,不過是移除籠罩於阿里的司法不確定性支付的小代價,較原先市場預期的一成銷售罰款為少。中國智庫「互聯網實驗室」創辦人方興東說:「四%無疑的是一種折衷」。

香港大學中國法研究中心總監張湖月說:「高額罰款讓當局成為媒體焦點,並向科技巨頭釋放此種排他行為不再被容忍的強烈訊號,堪稱一石二鳥。」

中共黨媒《人民日報》十日評論,阿里的鉅額裁罰是為防範「資本無序擴張」,不意味否定平台經濟在整體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要地位,「規範是為了更好的發展,『扯袖子』也是一種愛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