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包租代管增誘因 房租免稅額提高至1.5萬

2021/04/09 05:30

行政院會昨通過內政部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三條修正草案,增加住宅所有權人參與誘因,房東每屋每月租金收入的免稅額度,將由一萬元調高為一萬五千元。(記者徐義平攝)

〔記者李欣芳、簡惠茹/台北報導〕為鼓勵住宅所有權人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行政院會昨通過內政部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三條修正草案,增加住宅所有權人參與誘因,房東每屋每月租金收入的免稅額度,將由一萬元調高為一萬五千元。

政院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

蔡政府要達到八年二十萬戶社會住宅的目標,除了直接興建十二萬戶外,還有八萬戶是社宅包租代管,不過,民眾憂慮參與包租代管會被追稅,內政部為提高誘因,修改「住宅法」部分條文。

內政部表示,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自一○六年推動至今,累計媒合一萬餘戶,與計畫目標八萬戶尚有差距,究因住宅所有權人認為租金收入每月一萬元免稅額優惠誘因不足,又擔心成為稅務機關追溯補徵所得稅依據。

內政部指出,修法新增社宅包租代管的租賃契約資料,僅做為租稅減免使用,不得做為租賃所得查核的依據,讓房東安心參與,加速計畫推動。此外,將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不得超過「一萬元」修正調高為「一萬五千元」。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這次修法是為了鼓勵住宅所有權人參與社宅包租代管計畫,以利增加提供居住、長照、身障、幼托等服務空間,藉此政策誘因提升房東參與意願,進而增加包租代管的住宅供給,對於想出租房子的房東、有居住需要的民眾,以及為了擴增長照、幼托服務據點的政府,都是三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