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強化版實價登錄曝光 授權地方可查預售案金流

2020/11/11 05:30

南市房地產市場看好,市府加強實價登錄與預售屋查核,避免人為不當哄抬。(本報資料照)

地政司擬妥新草案 賦予地方查核權

〔記者徐義平、賴筱桐、郭安家、蔡淑媛、葛祐豪/綜合報導〕和實價登錄有關的地政三法去年修法雷聲大雨點小,今年來因雙北市以外出現「紅單」炒作等亂象,修法議題再度搬上檯面;據透露,內政部地政司已擬妥號稱「實價登錄二.五」的「威力強化版」,並送進行政院,增列賦予地方政府查核權及查核範圍,包括預售屋開賣前須先向地方政府備查,地方甚至可查核預售案的金流、合約等資料,釐清是否為真實買家或是短線炒作客。

預售案須向地方政府備查 才能銷售

去年「實價登錄二.○」僅修法通過登錄責任從地政士回歸到買賣雙方,以及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需一併辦理實價登錄等;至於「門牌全都露」與「預售屋即時登錄」因爭議較大,無疾而終。

地政司司長王成機透露,此次「強化版」修法除「門牌完整揭露」、「預售屋簽約後三十天內即時登錄」外,還研擬多項增訂內容,包括各地預售案取得建照後、開賣前,須自行向地方政府備查建案資訊才能開始銷售;另增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查核範圍,即地方政府可針對合約內容、金流、買家等進行查核,但查核限定於建案合約內容,不能擴及個資。

登錄不實且屢不改正 增訂加重罰則

至於「預售建案即時揭露」,王成機表示,不單是代銷業者,也包括建商自建自售、地主自售等所有新建案銷售,且每賣一戶就要在簽約三十天內申報實價登錄。罰則部分,除逾時登錄、登錄不實的處罰外,另對登錄不實且屢不改正增訂加重罰則。

對於擬授權地方政府查核預售屋的金流、合約等資料,各縣市地政局都表支持,認有助穩定房價,但也希望執行面的人力、技術問題,中央能充分與地方討論,建立完善查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