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大安區彩盈寶彩券商行開出威力彩頭獎。 (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威力彩日前開出史上最高頭獎31.24億元,共2注中獎,其中台北市大安區得主傳為集資包牌,目前中獎人尚未領獎。台北國稅局昨說明,民眾集資購買彩券後,按出資比率分配獎金的行為,「非屬贈與」,不用申報贈與稅。
國稅局:按比率分配 非屬贈與
台灣彩券公司表示,北市大安區開出的威力彩頭獎,中獎人尚未出面領獎,由於該期威力彩是在7月27日開出,領獎期限為10月27日,還有近2個月時間。網路盛傳該注頭獎得主是台新銀員工,台彩強調,會保護中獎人資訊,但得獎人尚未領獎。
過去曾發生民眾集資包牌中了樂透頭獎,後續產生稅務問題,最近台北國稅局也陸續接獲民眾詢問,集資購買彩券是否應先申報贈與稅等問題。國稅局指出,依「遺贈稅法」規定,贈與是指財產所有人以自己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經他人允受而生效力的行為;民眾集資購買彩券後按出資比率分配獎金的行為,非屬贈與,所以不用申報贈與稅。
台北國稅局也表示,集資購買彩券是民眾經常性活動,不用事先向國稅局報備,民眾可自行保存集資購買的證明資料,例如每人出資金額、如何分配獎金、何時購買以及在哪裡購買等,以維護自身權益。不過,民眾中獎後若贈與他人,如果1年內贈與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則就要在贈與行為發生後的30天內辦理贈與稅申報。